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硕士生中期考核办法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建立研究生筛选制度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同时,决定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工程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其目的是:通过对工程硕士生德、智、体诸方面的考核,调动工程硕士生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程硕士生的全面素质,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现就实行中期考核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考核时间
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开始,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已修满学分,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要求进入论文阶段者,均需申请参加中期考核。对于提前进入工程硕士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学生,最早可以在正式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申请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
考核工程硕士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制度,执行学生守则等方面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考核工程硕士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
2.业务学习情况
审核工程硕士生所学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总数,考核工程硕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情况。
3.科研能力
考核工程硕士生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的自学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及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办法
1.根据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课成绩,计算出其学位课的加权平均百分制成绩(A)。
2.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工程硕士生为开题报告准备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至少含10篇外文文献),内容包括所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情况,对国内外前沿情况进行总结。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文献综述、选题内容及意义、研究方案、预期达到目标、时间进度计划等。开题报告由导师审查后,组织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高工、副研)以上职称的专家小组进行答辩。
根据工程硕士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答辩情况以及参加科研工作的表现,由考评小组按百分制给出其科研能力的综合成绩(B)。
3.工程硕士生的德育考评成绩由学生所在单位评定。
4.工程硕士生的中期考核总评成绩(C)按以下公式计算:C=0.6A+0.4B。
5.在A、B两项成绩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并中止该生的继续培养,若学生修完培养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发给结业证书。
6.各学院按各工程领域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综合排序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后公布排序结果。
四、考核结果
1.对中期考核排序在前10%的工程硕士生,由研究生院向学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3.对于中期考核排序在后10%的工程硕士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生论文抽查与答辩的若干规定》,将列为论文抽查和公开答辩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