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硕博连读)试点班”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社会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促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吸引和保证优秀硕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效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开展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硕博连读)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硕博连读)试点原则
试点班从新入学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遴选,研究生在完成一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和认定后,直接转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
试点班培养模式试图全面打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真正实现硕博连读一体化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注重数理基础,注重学科交叉,注重专业基础,注重发挥导师作用,注重创新能力培育,注重科研素质培养。实现课程学习时间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的良好协调;实现硕士阶段课程和博士阶段课程的全面贯通;实现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提高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的协调统一。
每届试点班研究生名额一般为15人左右。
试点班由本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组成。
二、选拔方式
1. 在试行试点班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及相关学科内,每年新生入学后,从当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推荐免试的学术型硕士生中进行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核。
2. 申请试点班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英语水平和专业理论;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进一步深造的意愿;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潜质。
3. 选拔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成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综合思想素质等。面试具体内容应能全面反映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4. 选拔工作应与确定攻读博士学位专业和指导教师工作同时进行。
5. 接收试点班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应是博士生导师,并且具有丰富的指导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要求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招收名额符合学院博导年度招生名额要求。如硕士生入学时所确定的导师不是博士生导师,在联系到博士生导师后,并征得原导师同意,可以进行导师调整。
6. 可供选择的攻读博士学位专业包括:机械工程(含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理论、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机械材料工艺与性能、能源技术及装备、工业工程等七个研究方向)、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试点班研究生的培养一般采取全日制的培养方式,试点班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第二阶段以博士阶段科研工作和论文工作为主。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博士资格考核与认定,资格考核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时进行。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继续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在6月份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2.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其中课程学习集中不超过一年,其余时间全部用于学位论文课题的调研、选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等工作。
四、博士生资格考核及认定
试点班研究生经第一学年学习后,进行资格考核和分流,对是否具有博士生资格予以认定并进行筛选。合格者转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和论文工作,不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考核和分流工作应在第一学年学期末进行。
1.考核要求
试点班研究生在硕士阶段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为不合格,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没有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者;
(2)有1门及以上学位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认定程序
(1)资格认定在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一学年后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组成5人左右的考核小组,集中审议认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
(2)试点班研究生本人填写资格认定申报表,由学院对申报表中的成绩审查确认后,交导师如实填写对试点班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的综合意见,再直接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按考核要求认真进行考核,采取笔试或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试点班研究生生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根据考核结果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由考核小组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经学院审议和研究生院复议,试点班研究生考核通过者转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对于未通过者,符合硕士生要求者,补齐相关硕士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经过开题报告答辩通过后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不符合硕士生要求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培养方案制定
试点班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硕博连读一体化培养特点,同时注重数理基础,注重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注重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的培养。应组织学院学位分委会认真讨论本学科的学科基础和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课时与学分要求。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经学院院务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六、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进行科学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核心内容,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这一过程的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其所用时间不少于四年。论文的内容应充分体现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学位论文工作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只有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各环节工作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理论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该反映出研究生在论文中的创新点和具有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答辩应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理论与技术上的正确性和先进性。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答辩与学位授予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
七、学籍管理与待遇
试点班研究生入学时按硕士研究生注册,第一学年享受试点班研究生奖助学金(学费全免,奖助学金1200元/月,由学校支付),宿舍及学籍管理等按硕士生管理。试点班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第二学年起即可全面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待遇(包括奖学金、住宿条件、培养经费等)。资格考试未通过改做硕士学位论文者,仍享受硕士生待遇。
对于试点班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将在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学校出国交流基金以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生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八、试点班管理
1.为了保证试点班建设的系统性和持续性,学院专门成立试点班工作小组,设立责任教授制,负责试点班的全部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2.工作小组由主管副院长、责任教授和相关教授等组成,成员一般为5人左右。
3.工作小组负责试点班的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试点班日常管理事宜由工作小组负责处理,重大问题由学院院务会统一协调解决。
4. 学院将对试点班在经费、学术交流以及培养条件等方面予以支持。
九、其它
学院需尽可能选择优秀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试点班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重要课程配备优秀教师授课,另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任课教师的所授课程需与本人专业方向一致。在试点班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方面,在达到“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的基础上,其中至少发表一篇An4及以上论文。
通过选拔考核后确定为试点班的研究生,除未通过博士资格考核及其他特殊原因者,不得因个人主观意向中途退出试点班。
其他有关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院学位委员会。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