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管理办法
机电学院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前沿讲座是研究生接触科技前沿、拓宽学术视野、培育人文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个人全面成长的重要培养环节。为了督促和引导广大研究生认真、积极、有效地参加前沿讲座,切实发挥前沿讲座的育人作用,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和学院开展院士校园行、“与大师面对面”名师讲坛、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研究生学术沙龙、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沙龙等活动的实际,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电学院所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了完成前沿讲座内容外,还需要完成博士论坛规定的内容要求(至少做两次以上学术报告)。
第三条 研究生前沿讲座分为学术讲座和学期教育讲座,学术讲座主要包括院士校园行(学术类)、“与大师面对面”名师讲坛、研究生学术沙龙等学术交流类活动;学期教育讲座主要包括院士校园行(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职业规划沙龙、人文精神等综合素质提升类活动。
第四条 前沿讲座是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每人应至少参加8次学术讲座和8次学期教育讲座,其中学术讲座中应至少包括“与大师面对面”名师讲坛2次,研究生学术沙龙2次;学期教育讲座中应至少包括院士校园行(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类)1次、安全教育1次、心理健康教育1次。
第五条 为保证讲座活动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学院根据活动场所的容量设定活动报名人数,研究生必须按照每次活动通知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未通过报名参加讲座的,主办方有权不予发放前沿讲座凭证。
第六条 研究生参加前沿讲座需认真做好笔记,讲座结束后凭笔记到活动考勤人员处按签到记录领取讲座凭证。讲座当日未能领取讲座凭证时,须凭笔记到考勤人员处登记相关信息,由考勤人员择机统一发放。
第七条 除了学校和本学院举办的常规讲座活动外,研究生个人参加外校或其他学院的各类学术、科研及专项技能培训讲座等,经导师签字同意,也可以计入前沿讲座。
第八条 参加外校或其他学院的前沿讲座,需要注明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及讲座内容,同时撰写500字左右的活动笔记和心得体会,并提供活动照片,由学院考勤人员审核后补发讲座凭证。
第九条 前沿讲座凭证背面印有当日讲座活动的日期,每人参加一次前沿讲座只能领取讲座凭证一张。如有发现冒领、代领、多领讲座凭证或编造笔记者,不予发放前沿讲座凭证,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前沿讲座考核计不合格。
第十条 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前沿讲座考核规定的学习内容。学院于每学年期末(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份)进行研究生前沿讲座集中考核。研究生完成累计8次学术讲座和8次学期教育讲座的方可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需要撰写2000字左右的前沿讲座学习总结,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前沿讲座总结、考核登记表和前沿讲座凭证后交至学院,经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前沿讲座学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施行,之前年级的博士生可参照原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机电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机电学院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登记表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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