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硕士生考博思想政治鉴定工作办理须知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以下简称“政审表”)是硕士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必备材料之一,要求党组织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客观鉴定。为确保思想政治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特制订如下办理规程:
1.由研究生自行填写政审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家庭出生、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报考单位及学科专业等。
2.考生根据政审表中的内容向所在班级党支部提交一份详细、客观、准确的自我鉴定意见书,内容应包括:个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奖惩情况、历史问题、直系亲属有无重大问题、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等。自我鉴定意见书要求个人签名认定,交由党支部保存备查(党支部可将其张贴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3.由班级党支部负责人根据学生自我鉴定意见书及个人现实表现情况对其进行客观鉴定,其中“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一栏一般要求填写100字左右,填写时需用黑色签字笔,政审内容不得交由报考学生自行填写。
4.由党支部统一将经支部鉴定的政审表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代表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就党支部政审情况是否属实进行认定,认定鉴定情况属实的方可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政审表经学院审查盖章后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无需返回给学生个人。
6.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机电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