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8 07:30:00 来源: 本科生 作者: 教学科
2016级机械类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即将启动,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顺利开展,依据《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校发教通[2017]27号)和《机电学院关于机械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暂行)(院发[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机械类专业分流接收专业及规模
1. 接收专业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
2. 专业规模
各专业结合社会需求、学科发展需要、专业布局、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所接收学生的基础人数。申请学生较多的专业,经考核合格,大类专业分流时接收人数为基础人数的1.1倍。2016级各专业基础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
基础人数 |
机械工程 |
110 |
车辆工程 |
80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7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70 |
工业工程 |
30 |
二、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限制条件
1. 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2016级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学、留级等原因编入2016级且之前未申请过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但是招生时特别规定的学生转专业将受到限制,具体限制条件见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第五条。
2. 大类专业分流的限制条件
(1) 2016年按机械大类招生录取入学的学生需参加此次专业分流工作。
(2) 对于2016年入学的国防生和按特殊录取方式录取的民族生等录取到具体专业的学生,不符合专业分流政策,不参与机械大类专业分流,直接按照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分配。企业定向录取的学生需分流至定向单位指定专业。
(3) 对于2016年以前入学、现转入2016级的学生,如果录取时专业已经确定,不符合学校专业分流政策的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录取时专业分配;如果录取时专业未确定且未参加过专业分流,按专业分流流程执行;如果录取时专业未确定,参加过专业分流由学生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如果不参加,按原专业分配,如果参加,按专业分流流程执行。
三、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流程、要求及时间节点
工作流程 |
工作要求 |
时间节点 |
---|---|---|
发布通知 |
学院发布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通知 |
3月27日 |
政策和专业宣讲会 |
1.学院对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政策进行解读 2.各专业进行宣讲(各15分钟),宣讲顺序: (1)第一组(SY209):工业、测控、能动(汽车与发动机方向)、能动(能源工程方向)、车辆、机械 (2)第二组(SY210):车辆、机械、工业、测控、能动(汽车与发动机方向)、能动(能源工程方向) 3.参加人员:2016级全体机械类学生、2016级全体班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科和学生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 |
3月29日(周三) 19:00-21:00 第一组(SY209):机械1601-1607 第二组(SY210):机械1608-1612 |
专业分流集中咨询 |
1.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教师在指定时间和教室接受学生咨询并答疑; 集中咨询地点:机械(YF东703)、车辆(YF东705)、测控(YF东706)、能动(YF东707)、工业(YF东708); 2.其他时间,学生可与专业负责人联系进行咨询。 |
3月30日(周四) 12:50-13:50 逸夫楼 |
公示相关信息 |
学校通过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系统公示学生高考排名百分位、学生上学期成绩绩点、具有转专业优先资格的学生名单、具有大类专业分流优先资格的学生名单、各专业基础人数。其中获得转专业优先资格的条件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第八条,获得大类专业分流优先资格的条件见第九条。 |
3月31日前 |
报名和预录取 |
通过系统进行2-3次模拟演练。学院组织学生通过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系统预报名,学院进行预录取,教务处进行预审核。 |
4月5日至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正式填报志愿 |
①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系统正式填报志愿。 ②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的志愿同时填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和大类专业分流志愿,其他学生仅填报大类专业分流志愿。 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跨大类填报志愿且限报一个志愿。 ④参与大类专业分流的学生必须填报机械类全部5个大类专业分流志愿 |
4月17日至19日 |
学院设置接收人数 |
填报志愿结束后,统计学生的报名情况,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和确定各专业的接收人数。其中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设置的接收人数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最少人数要求。 |
4月20日 |
转专业录取工作 |
各学院录取具有优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 |
4月21日 |
申请跨学院转专业转入理工科和经管类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考试。 |
4月24日晚19:00 |
|
学校公布数学考试合格线,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
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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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自行组织面试等综合测试,确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
4月28日至5月3日 |
|
转专业结果公示 |
教务处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其在系统中相关的大类专业分流志愿将被删除,后续不得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 |
5月4日至8日 |
大类专业分流录取工作 |
学院录取具有优先大类专业分流资格的学生,其在系统中相关的大类专业分流志愿将被删除,后续不得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 |
5月9日至10日 |
学院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第一学期成绩排名确定学生的分流专业。 |
5月11日至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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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
教务处对大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专业予以确认。 |
5月17日至22日 |
调整学籍 |
公示结束后,教务处调整学生的学籍信息,学生按照新的专业进行下学期选课。 |
5月23后 |
学生按专业选课 |
在规定时间按专业选课,从第3学期分专业培养 |
6月初 |
四、其他说明
1. 转专业的学生,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学分是否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定。
2. 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本学期仍按原专业管理,下学期初若学业成绩不达标,将给予学业警示。
3. 专业负责人联系方式:
机械工程专业:张英(51688175,yzhang2@bjtu.edu.cn,机械楼709a)
车辆工程专业:刘志明(51683195,zhmliu1@bjtu.edu.cn,机械楼Z1011)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郭保青(51688384,bqguo@bjtu.edu.cn,馆外实验室GW307)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宁智(51684847,zhining@bjtu.edu.cn,机械楼Z907)
工业工程专业:蒋增强(51687004,zqjiang@bjtu.edu.cn,机械楼Z70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