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特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应在85%以上。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及相应的实验条件和毕业设计所规定的时间。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内容相关,原则上要求侧重于工程设计、工程技术或实验研究等课题。各单位要据此组织教师申报选题并进行审核,确保各专业有足够的题目供学生选择,且三年内不能有雷同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一个学生对应唯一一个题目,几个学生可共同完成一个大课题,但每个学生必须要有独立完成的任务,且要满足工作量,同时要求对整个课题要有全面了解。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经各系(中心)审核,最后由主管院长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申报选题志愿,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
5.毕业设计(论文)按研究方向组织毕业设计题目的审核、任务书和开题报告检查、中期检查以及答辩等工作。研究方向分为6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材料工程。各研究方向的负责人为各系(中心)主任。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要由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地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包括课题的内容、基本要求、重点研究问题、应完成的工作、查阅资料要求及资料推荐等。
3.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加强阶段检查;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答疑和检查,解答疑问,解决困难,认真指导论文写作,并记录检查结果。指导毕业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时应该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
4.鼓励采用实际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需要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时,学院必须派教师参与立题、指导和检查工作,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5.在指导毕业设计期间,教师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还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负起责任,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放任自流。要注意言传身教,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6.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教师每年指导毕业设计的最低人数如表1所示,指导的最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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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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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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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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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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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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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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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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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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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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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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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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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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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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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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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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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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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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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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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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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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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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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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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科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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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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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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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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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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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考核中教师指导毕业设计人数按年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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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教师连续2年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中均有成绩为不及格,经调研确实是属教师不负责任造成的,则取消其第三年指导毕业设计资格,并且在第四年指导毕业设计不允许超过2人。
8.指导教师1年内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中有2名及以上成绩为及格,学院将在其第二年指导毕业设计过程中重点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共分以下几个步骤:(1)选题申报、(2)学生选题、(3)任务书和开题报告检查、(4)中期检查、(5)匿名评审、(6)小组答辩、(7)公开答辩。其中,学生选题时只提交一个志愿(这需要提交志愿之前教师和学生进行沟通),选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教师选学生;第二阶段,即选即中。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议
1.综合成绩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组成:任务书及开题报告5%,满分5分;中期检查15%满分15分;指导教师15%,满分100分;匿名评审15%,满分100分;小组答辩50%,满分100分。
2.成绩评定方法及比例
1)成绩评定方法:
综合成绩在 [90,100),最终成绩为“优”
综合成绩在 [80,90), 最终成绩为“良”
综合成绩在 [70,80), 最终成绩为“中”
综合成绩在 [60,70), 最终成绩为“及格”
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最终成绩为“不及格”
2)成绩比例:
优秀15%、良35%、中30%为上限、及格和不及格不低于20%
3.公开答辩
学院组织综合成绩在后10%的同学进行公开答辩。
五、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按照《机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执行。